一、付款方式:
1、吊篮进场经监理验收合格后,支付押金
2万元,吊篮第一月使用不付租金,从第二月开始按月支付。
2、施工期间移动吊蓝由乙方负责,总的吊蓝使用时间扣除2天/台。
二、安装方式:
1、乙方派技术、安装人员进场,负责调试安装吊篮,达到监理验收合格后供甲方使用标准。
2、甲方负责协调乙方的垂直运输。
六、双方责任:
甲方责任:
1、负责协调乙方驻现场人员工作及存放备用件的工作。
2、按月支付吊篮租金,如吊篮因设备原因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,甲方有权要求免费更换安装吊篮设备。
3、在吊篮租用期间,甲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,但不得转借第三方使用或作为财产抵押,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吊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地点。
4、吊篮雨雪强风天气禁止使用。
乙方责任:
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质量完好的电动吊篮,并及时运送到现场。
2、派专业人员安装调试,经监理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。
3、费派维修人员驻场维修,确保吊篮的正常使用,如吊篮出现故障维修超过
4小时,扣除本台吊篮当天租金,并负责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,培训合格后颁发“电动
吊篮操作证。
4乙方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,对违章操作所发生的后果,不承担责任
5乙方应对因设备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责。
6、吊篮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。
7、乙方培训甲方吊蓝操作人员并颁发“电动吊篮操作证”给操作人员。
服务热线:135 8502 2972